2024新乡新农合住院报销政策最新

导语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区域内住院报销政策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详见正文。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区域内住院报销政策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如下:乡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医疗机构)150元,县级医疗机构(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400元,市级医疗机构(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1200。省级医疗机构(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600元、三级医院2000元,省外医疗机构2000元。同一医疗保险年度内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线减半。

  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参保居民起付标准减半。其他参保居民年度内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减半。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区域内住院报销比例如下:超过起付线标准、不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照以下比例支付:乡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医疗机构)90%,县级医疗机构(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80%,市级医疗机构(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1200-4000元53%、4000元以上72%。省级医疗机构(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600-4000元53%、4000元以上72%、三级医院2000-7000元50%、7000元以上68%,省外医疗机构2000-7000元50%、7000元以上68%。

温馨提示:关注【新乡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回复【城乡医保】,可了解新乡城乡医保缴费时间、缴费标准、缴费指南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