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乡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基数计提公式

导语 新乡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基数包括全供事业单位医疗缴费基数计提公式和行政单位医疗缴费基数计提公式。

  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基数计提公式包括:

  全供事业单位医疗缴费基数计提公式:

2022年12月应发工资—补发工资—特殊岗位津贴—公务通讯补贴—文明单位奖—公务交通补贴+2022年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12+平时考核奖+2022年年度目标考核奖/12

  行政单位医疗缴费基数计提公式:

2022年12月应发工资—补发工资—特殊岗位津贴—公务通讯补贴—公务交通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12

  注:年终一次性奖金为12月份基本工资

  新乡市医疗保险中心 关于做好2023年度市本级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本级各参保单位:2023年度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即将开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5月5日至6月20日为申报时间,7月起在职职工按确认后的基数进行缴费。

  二、申报方式、流程及业务说明

  (一)申报方式

参保单位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进行申报

  (二)申报流程

1.线上申报:参保单位登陆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fw.ylbz.henan.gov.cn/hsa-pass-hallEnter/index.html#/),通过服务目录下“经办服务”中的“单位缴费申报”模块申报本单位在职职工2022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详细操作步骤见附件。2.线下申报:通过“新乡政务服务”、“放心办”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时间,而后到新乡市市民中心(新二街西如意楼)二楼北大厅99号医保征缴窗口办理业务手续。

  (三)业务说明

本次缴费基数申报工作仅调整参保单位在职职工医疗基数,退休人员医疗基数调整另行通知。

  三、申报有关要求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涉及每一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认真如实申报,不得少报、漏报、瞒报、虚报,申报的职工工资收入情况需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2.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逾期不报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从2023年7月起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来确定应当缴纳数额。3.因单位未进行申报造成职工工资基数有误,影响缴费金额或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的,由参保单位自行承担后果。

  联系电话:3060032

温馨提示:微信关注【新乡本地宝】公众号,在聊天框发送【医保】可获新乡市医保缴费标准和缴费方式和更多相关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