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自建房怎么申请公积金贷款
导语 很多人想知道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及办理地址,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详情见正文: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间不低于6个月;(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申请人及其配偶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职工家庭名下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材料:
1、建、修住房的支付凭证
2、I类借记卡
3、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及缴存明细
4、贷款资金划款约定
5、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6、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7、居民户口簿或公安机关户籍证明
8、房地产评估报告书
9、项目工程造价预算
10、个人信用报告
11、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12、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14、规划、土地、建设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15、不动产权证书
办理地点
新乡市红旗区(县)新二街街道360号市民中心3楼1-4号室(窗口)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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