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办理指南?

导语 住房公积金缴存至2021年6月份的单位,在未缴存7月份住房公积金之前,可申请调整缴存基数和比例,办理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后再办理7月份人员增加手续。

  办理方式

  住房公积金缴存至2021年6月份的单位,在未缴存7月份住房公积金之前,可申请调整缴存基数和比例,办理缴存基数和比例调整后再办理7月份人员增加手续。

  (一)窗口办理

   开通CA版网厅的缴存单位,可在所属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办理。登录单位网厅(非CA版)在“查询打印”—“职工信息查询”中导出正常状态的职工信息,填入《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批量导入版)对应栏中,在“调整后个人缴存基数”栏中如实填写职工2021年新缴存基数,填报的《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批量导入版)中职工人数应与系统中单位正常缴存人数相符。

   (二)网厅办理

   已开通CA版网厅的缴存单位,可在网上申报,选择当月汇缴—当月有变化—基数调整清册。点击导出可调基人员,在页面左下角显示《单位(2001234)批量调基》表,下载后在此表中录入职工新工资基数(此表中人员数量、姓名和身份证号不可更改),新基数填写确认无误后,在“基数调整清册”中点击文件导入,保存后信息无显示错误提示即可提交(提交期间系统不可关闭,一定要等待直到系统提示成功),系统提示成功即完成基数调整业务。

  注意:基数调整提交即生效,不可更改。如需变更比例的,先变更比例,再调整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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