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工伤保险费什么时候交
导语 按照法律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及时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按月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为更好地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防止因未依法参保缴费造成无法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况发生。
关于工伤保险费的缴纳
参保单位在每月月底前,将工伤保险费按时足额缴纳到账的(开具完税凭证后才完成缴费),当月发生工伤事故的,可依法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参保单位未在当月按时足额缴费的,将会影响领取工伤保险待遇。
由于系统设置,新办理参保的当月无法缴纳当月的工伤保险费,系统会在次月同时推送新参保当月和次月2个月的工伤保险费征缴计划,在次月的月底前按时足额进行缴纳的,视为新参保的当月正常缴费;
经审核符合政策性缓缴的单位,在缓缴期结束后按时进行足额缴纳的,视为正常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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