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假、婚丧假、 产假计入年休假假期吗?

导语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 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 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未休年假补偿标准: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计算公式如下:

  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职工本人的月工资(即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21.75×应休未休天数×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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