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新乡养老保险金待领取地确认规则
导语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时,按照国办发〔2009〕66号文件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待领取地确认规则: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
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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