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个体工商户税收政策最新

导语 河南税务发布了对个体工商户的最新政策,最高可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还有更多其他政策。详情见正文。

  个体工商户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外籍个人

  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不得同时享受。外籍个人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此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其他政策

  1、创新企业CDR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

  自2023年9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个人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投资货物期货所得暂免征收

  对境外个人投资者投资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中国境内原油等货物期货品种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此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3、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

  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此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新乡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税】可获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时间办理入口(个税APP下载入口)及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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