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疗救助怎么报销

导语 新乡本地宝为大家整理了新乡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解读,有需要的小伙伴快来看看吧。详见正文。

  医疗救助待遇

  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一)特困人员;

  (二)保对象;

  (三)返贫致贫人口;

  (四)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五)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

  (六)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医疗救助费用主要覆盖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因慢性病需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长期门诊治疗的费用。经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纳入救助费用保障范围。

医疗救助对象范围

门诊救助

住院救助

年度最高救助限额(元)

救助比例

起付标准

起付标准

特困人员

50%

0

90%

30000

低保对象

50%

0

70%

30000

返贫致贫人口

50%

0

70%

30000

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30%

2800

65%

10000

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

30%

2800

65%

10000

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30%

7000

65%

10000

  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救助对象,救助金额达到年度最高救助限额,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4000元以上的部分,给予60%的倾斜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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