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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三胎政策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24-01-15 11:13:35
三胎政策

2021年5月31日,中央政治局审议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作出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科学决策。2021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优化生育政策、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等内容作出规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河南省人口发展变化形势,对《条例》进行修改,十分必要。

优化生育政策,是此次条例修改的重点。此次修改后《条例》明确: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已生育三个子女,有子女经鉴定为残疾的夫妻可再生育一个子女。


《条例》明确,要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数量,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同时取消社会抚养费,删除与社会抚养费相关的处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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