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机动车转让登记收费标准
导语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让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让登记。
新乡机动车辖区内转让登记地点收费标准?
豫发改收费(2011)1128号 机动车登记证书 10元
发改价格(2017)1186号 机动车行驶证 10元
豫发改收费(2011)1128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机动车号牌:汽车(包括大、小型汽车、教练、实验汽车)反光号牌100元/副;摩托车(各种二、三轮、轻便摩托车)反光号牌35元/副;挂车反光号牌50元/副;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40元/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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