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公共汽车乘坐规则

导语 新乡本地宝为您提供关于新乡市公共汽车乘坐规则,凡乘坐公共汽车的乘客,应遵守本规则。

  新乡市公共汽车乘坐规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保障城市交通安全畅通,维护公共交通乘坐秩序,依据国家建设部和公安部颁布的《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凡乘坐公共汽车的乘客,应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乘坐公共汽车的乘客,应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服从司乘人员的管理,共同维护乘坐秩序。

  第四条:乘客必须遵守下列乘坐秩序:

  (一)乘坐公共汽车,须在公交站亭(牌)处依次候车。乘坐相应路次车辆的乘客,应在车辆进站前招手示意,不准在车行道上候车,避免发生危险。

  (二)车辆进站停稳后,按顺序上下。乘坐无人售票车应从前门上车,后门下车,不得强行抢乘、翻爬车窗。

  (三)赤膊、醉酒或无人监护的精神病患者、未成年人带领的学龄前儿童,无人监护的偏瘫患者以及行动不便的伤残人和老年人,不准乘坐公交车辆。

  (四)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优先上车,其他乘客应主动给他们让座。

  (五)乘车时,应站稳扶好,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以免发生危险;不准躺、卧、占据和蹬踏座席;不准打闹、斗殴;不准自行开关车门;不准损坏车辆设施或进行其他妨碍车辆行驶,停靠和乘客安全的行为。

  (六)在车辆运行中,不准进入驾驶区域,不得与驾驶员闲谈。

  (七)在车厢内禁止吸烟,不准向车内外吐痰,乱扔杂物,不准携带有碍乘客安全的家养生畜。

  (八)乘坐无人售票车准备在沿途站点下车时,须提前移到后门,按响下车门铃或给予提示。

  (九)到达票额规定的站或车终点站后,必须离开车厢,不准越站乘坐或随车返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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