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购买流程

导语  “保住房”配售实行公告、申请、审核、选房和交付制度,具体按以下流程实施配售,详见正文。

  “保住房”配售实行公告、申请、审核、选房和交付制度,具体按以下流程实施配售:

  (一)项目公告。项目运营公司制定“保住房”项目配售方案,经市住建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配售公告中应当明确房源情况、受理时间、受理程序等内容。

  (二)购房申请。符合我市保障对象条件、有购房意向的家庭及城市引进人才,应向项目运营公司提出购房申请,申购家庭需如实填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籍信息、婚姻情况、房屋信息、社保(退休)信息以及享受政策性住房情况等,并提交申购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情况等证明材料。申购家庭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签订相关承诺书,同意授权相关部门进行户籍、住房、婚姻、社保等状况查验。

  (三)资格审核。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负责审核申购家庭的购买资格。

  审核结果在市住建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7日,公示期间申购家庭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

  (四)公开选房。根据项目情况采取线下或线上选房的方式进行,申购家庭按照摇号次序进行选房,选定后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购房定金。申购家庭放弃选购、未在规定期限内选房或缴纳购房定金的,选房资格作废,按顺序依次递补。

  (五)签订合同。申购家庭选定“保住房”后,应当按照配售公告要求的时间内办理认购手续,与项目运营公司签订购房合同,缴纳购房首付款或全款。申购家庭缴纳定金后放弃购买的,定金不予退还。

  (六)房屋交付。项目运营公司应当在约定时间向保障对象交付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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